升降機是一種安全要求很高的特種設備,各施工單位一定要重視安全操作要領。 1.安全要求 (1)升級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,熟悉各個零部件及儀表的性能和操作技術,并必須經過考試合格者才能獨立操作。 (2)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,不得開動升降機: ①天氣惡劣,如雷雨、大風、大霧、下雪、電纜及導軌架結冰,風速超過20m/min時。 ②升降機出現機械、電氣故障時。 ③對重鋼絲繩出現斷絲、斷股,已超過安全規定時。 ④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時。 (3)經常觀察吊籠運行通道有無障礙物。 (4)吊籠內放置物品,應盡量使載荷均勻分布,并嚴禁吊籠超載運行。 (5)升降機必須始終保持所有的零部件齊全、完整。 (6)升降機的基礎,不允許存有積水。 (7)升降機在下班以后應停靠在地面站臺,并將極限開關鎖住,切斷電源。 (8)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查、保養及作墜落實驗。 (9)做好交接班記錄,并將機器存在的問題或事故隱患匯報給有關人員。 2.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(1)接通配電箱和吊籠頂部電控柜內的開關,檢查操作臺面板上的電源指示燈是否工作。 (2)關閉圍欄門、小門、吊籠門和天窗蓋。 (3)按下操作臺面板上的起動按鈕,如一切正常,工作指示燈亮,電壓表指示電源電壓正常。 (4)依照操作面板上指示的運行方向操作,就可實現所要求的運行。 (5)在運行中如發生異常應立即停車,如停車指令接收不正常,可按急停按鈕。在排除故障前不許復位。注意:急停按鈕不可隨便按下,以免整機經常處于緊急制動狀態。 (6)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它原因,在不到停靠位置就停車時,可用手動下降,使吊籠下滑到下一個停靠點。手動下降時,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,使吊籠緩慢地向下滑行。但必須提請注意:吊籠下滑時,不允許超過額定滑行速度,否則限速器將動作。而且每下降約20米后,要休息5分鐘,使制動器冷卻下來后再繼續下降。而且要特別注意:手動下降必須由專門維修人員進行操作。 (7)如果升降機起動不了,請注意檢查: ①底部配電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合上,升降機上電源是否接通。 ②急停按鈕是否復位。 ③極限開關是否在“ON”位置。 ④天窗蓋、吊籠門是否關閉。 ⑤底部圍欄門是否關閉。 ⑥斷繩保護開關有無動作。 ⑦電器保護開關是否掉閘。 ⑧超載保護器是否動作。 如果升降機仍起動不了,就得請維護人員查:故障手冊”來解決。